有關潘姓市民因私權糾紛,以具名電子郵件檢舉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卓姓職員而遭控告誹謗,卓員行為失當涉及行政責任部分,已依公務人員獎懲標準表規定予以申誡﹔公文處理相關之人員及主管併予處分,另卓員是否涉及其他責任,該總隊已於95年3月2日循政風系統通報臺北市政府政風處查處。
至於卓員向臺北地院對潘姓市民提出誹謗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部分經地院判決潘姓市民無罪,民事部分判決駁回。潘姓市民依判決結果,向市府請求國家賠償62萬元,經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審酌,本事件為私權爭執及個人行為,非屬行使公權力之行為,不符合國家賠償法第2條的規定,該總隊已將相關意見函送臺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審理中。
潘君曾以存證信函投寄臺北市政府,經該府於95年6月21日函復略以﹕「本案繫屬法院審理階段,本於司法獨立審判原則,本府不便介入爭訟…業積極協請本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協調處理。」潘君復來電商請該府邀集雙方協調,該府乃於95年7月4日下午2時假聯合服務中心邀集雙方進行協調,惟協調不成。
本市第一屆優良不動產經紀人員選拔,經「臺北市政府地政處不動產經紀人員獎懲委員會」評審結果,共選出優良不動產經紀人5人、經紀營業員3人,預定於95年11月27日舉辦之「95年不動產經紀業暨端正政風座談會」中舉行頒獎典禮。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黃處長榮峰表示,為激勵不動產經紀業不斷提升服務品質及充實經紀人員專業知識與品德涵養,維護消費者權益,樹立優良之模範,今年特舉辦第一屆優良不動產經紀人員選拔,並由台北市不動產仲介及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分別推薦優秀人員參選,由於競爭激烈,參選者成績相當接近,經評選委員謹慎討論結果,經紀人組得獎者分別為邱家駒(任職於駿達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廖偉宏(任職於臻順達房屋仲介有限公司)、吳政潁(任職於知見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陳泓源(任職於信義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徐聖雄(任職於傳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計5人;經紀營業員組得獎者分別為林偉彬、黃振興、嚴秀芬(均任職於信義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3人。
黃處長榮峰進一步表示,此次選拔結果將公布於臺北市政府及該處網站公開表揚,所有得獎人員及所屬業者將受邀參加「95年不動產經紀業暨端正政風座談會」,並恭請 陳副市長蒞臨致詞及頒獎。
